为了保障同学们的身心健康,加强对学生寝室的管理,为广大住校生提供一个优美、舒适的住宿环境,学校决定在学生宿舍开展“文明寝室”评选活动。凡住校学生必须严格执行学校制定的《学生住宿管理制度》等规定,积极投入到“文明寝室”的评选活动中。 “文明寝室”的评选办法及评分标准规定如下: 一、“文明寝室”必须具备墙面“干净”;环境“安静”;物放“整齐”;整体“美观”;值周“负责”四个条件。 (一)、墙面干净。(30分) 室内外墙壁、天花板无蜘蛛网、无污点、无灰尘。如发现一处污点,如笔画痕迹、墨水点、手脚印等扣1分。 门、窗、地面擦洗干净,如有水果皮、食品包装袋、废纸、痰迹、泥水痕迹等,酌情扣1——3分。 (二)、环境安静。(20) 要求学生要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不迟到,按时离开宿舍区,公共休息时间内不大声喧哗,无噪声,关开门窗要轻。如违反以下一条者扣1分。 ①每迟到一人次;②门窗不落锁;③大声喧哗;④开放收(录)音机;⑤打扑克、下棋;⑥影响他人休息的其他活动;⑦私自外宿;⑧留宿非本寝室的人员;⑨无故停留在宿舍区;⑩熄灯后说话。 (三)、物放整齐。(30分) ①凉席、垫褥、被单要勤洗干净; ②茶瓶、脸盆、饭缸、牙刷、毛巾要集中一处,摆放整齐,鞋要放在床下摆放一致。 ③被子折叠方方正正,要有棱角,叠口方向一致,枕头摆放一致。 上述各项不按要求者,每人每次扣1——2分。 (四)、整体美观。(20分)(不按要求做者每项扣4分) ①双层床擦洗干净,摆放整齐; ②物品摆放的位置合理,排列一条线; ③室内无乱拉绳或晾晒的衣服; ④标语、规章制度、字画张贴恰当,典雅美观; ⑤有“寝室生活”墙报,图文并茂。 二、寝室内如打架斗殴、赌博、偷盗、破坏公物、顶撞学校管理人员的现象,实行一标否决,取消其评选“文明寝室”的资格。 三、评选办法和奖惩细则: 1、“文明寝室”的评选根据积分确定。 2、“文明寝室”的评选由管理员在团委、政教处的指导下进行,每月评选一次,学期总评一次。 3、“文明寝室”的数量每排三室,分别给予物质奖励。 政教处 团委 2006年11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