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宿舍实行室长管理责任制。各寝室室长负责本舍区内的设施及内务的日常情况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上报班主任,再以书面资料上报宿管科。 2、各宿舍须每周六课外活动时间召开本寝室例会。讨论本周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案,上报班主任并以书面材料上报宿管科。 3、各寝室室长负责记录当日就寝纪律及无故未归宿的学生名单。若有问题,次日以纸条方式投入宿管科信息箱内。宿管科值班教师将不定时到宿舍检查。对存在问题而不上报的宿舍进行通报处理及量化加倍扣分。 4、各宿舍钥匙集中管理。各寝室钥匙只能由本室室长、班主任及宿管科持有。在上课时间、非三餐时间及非作息时间时有事者须持有班主任或学校领导准假条到宿管科登记方可进入宿舍区或宿舍内(包括要外出学习的或外出学习返校者)。 5、实行每周宿舍通报制。对每周内本宿舍扣分超过20分的,将对该宿舍进行全校通报,并扣该室长个人量化分2分/次。 6、实施月标兵宿舍流动红旗制。根据宿舍各项日常管理综合量化记录,每月将评选“月标兵宿舍”,颁发流动红旗。 7、对获得月“流动红旗”的宿舍,若次月在一周内扣量化分超过10分的,将撤消上月荣誉称号。 8、每学期学校将根据各宿舍获得的流动红旗次数及平时每月综合量化平均成绩进行评选“学期标兵宿舍”。 莒南五中政教处 团委 2006年10月 |